南京出口加工区
首页 / 南京 / 南京出口加工区

南京出口加工区

咨询热线 400-996-2228

园区简介

  南京出口加工区于2003年3月10日由国务院批准设立。这是一个由海关对进(出)区的货物及区内相关场所进行24小时监管的“境内关外”的特殊封闭区域。中央政府赋予了这个特殊经济区域的优惠政策,旨在吸引更多的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在此区域投资。
 

地理优势

        交通运输便利快捷:
 
  航空:紧邻华东地区较大的客货两用机场——南京禄口国际机场。
 
  港口:距中国长江第一大港、亚洲内河第一大港——南京港20公里。
 
  铁路:距南京中华门火车站7公里、紧邻规划设计中的江宁开发区双龙街火车站。
 
  公路:与机场高速、沪宁高速、宁马高速以及312国道、绕城公路、宁溧公路连接成网。
 

周边配套

  道路:
 
  周边道路呈网状结构,主干道路幅35米,一般道路为10米,全为高等级水泥路面。
 
  供电:
 
  江宁开发区内建有变电所四座,南京55万伏变电所也位于开发区西部,能满足10KV、35KV、110KV、220KV四个电压等级的双回路供电条件。
 
  供水:
 
  建有日供水能力30万吨自来水厂一座,管径分别为300mm、500mm的供水管道通至地块边缘。
 
  通讯:
 
  江宁开发区建有15.5万门装机容量的通信交换中心,区内有三路130芯光缆,联通全国的长途通信光缆六条。能提供10M、100M等宽带接入业务。
 
  雨污水排放:
 
  排水实现雨、污水分流。目前建有污水处理厂一座,日处理能力8万吨。
 
  燃气:
 
  江宁开发区管道煤气已接入部分区域,正向整个区域延伸。
 
  气源:由南京主城用两道?500的中压管道直供江宁开发区。
 
  技术参数:燃烧热值为:3900-4200KCL/N·M3,供气压力:0.02-0.03MPa。
 
  南京将全部采用天然气,天然气燃烧值为8500-10000KCL/N·M3。
 

政策优惠

  出口加工区是目前国内政策最优惠、通关最快捷、管理最简便、设施最完善的海关特定监管的“境内关外”区域,是为了促进区域加工贸易健康发展、鼓励扩大外贸出口、适应WTO和全球经济一体化,成为与国际经济运行惯例接轨的重要平台。加工区不仅享有国家级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优惠政策,同时享有国家给予加工区的许多特有的免税、保税、退税和其他优惠政策。
 
  1、免税政策
 
  (1)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基建物资,予以免税。
 
  (2)区内企业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模具及其维修用零配件,予以免税。
 
  (3)区内企业和行政管理机构自用合理数量的进口办公用品,予以免税。
 
  (4)国家对区内加工出口的产品和应税劳务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2、保税政策
 
  区内企业为加工出口产品所需的进口原材料、零配件元器件、包装物料及消耗性材料,予以保税。
 
  3、退税政策
 
  (1)从区外进入加工区内的货物视同出口,区外企业可凭有关单证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税。
 
  (2)出口加工区内生产企业生产出口货物耗用的水、电、气,准予退还所含的增值税。
 
  4、其他优惠政策
 
  (1)对进出加工区货物实施企业“一次申报”、海关“一次审单,一次查验”的快速通关措施。出口加工区卡口视同于口岸的延伸。区内企业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取消“登记手册”使用电子帐册管理,通过计算机联网,无纸报关。
 
  (2)加工区与境外之间进出口货物,除实行出口被动配额管理以外,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区内加工贸易进口列入关税配额管理的商品,免于申领进口关税配额证。
 
  (3)经国务院批准,开展深加工结转试点,四种具体监管模式:
 
  a、加工区之间加工贸易的深加工结转;
 
  b、加工区企业与保税区加工贸易企业之间的深加工结转;
 
  c、加工区内企业与区外加工贸易计算机联网企业的深加工结转;
 
  d、加工区内企业与区外加工贸易企业通过海关指定的“公共保税仓库”的深加工结转。
 
  (4)区内机构的外汇帐户,不区分外汇结算帐户和外汇专用帐户,实行统一管理。所有的外汇收入均可以存入外汇帐户,所有的外汇支出,均可以从外汇帐户支付,货物由区内运往或者销往境外,不需要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区内机构向境外支付进口货款,不需要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手续。
 

园区风采

  • 南京出口加工区3
  • 南京出口加工区2
  • 南京出口加工区1
1 /
南京出口加工区3
2 /
南京出口加工区2
3 /
南京出口加工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