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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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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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简介

     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是1993年11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首批省级经济开发区之一。2002年8月,经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2003年6月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2012年12月正式升格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经过十五年的开发建设,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已经发展成为苏州城南先进制造业的集聚区和现代化的工业城区。目前,开发区已经集聚了4957家中外企业,其中外资企业780家,累计实现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71.1亿美元,内资、民资企业4177家,注册总额341.1亿元人民币,这些企业分别来自美国、日本、新加坡、韩国、荷兰、德国、加拿大、台湾、香港等19个国家和地区以及国内10多个省、市,形成了以电子信息、精密机械、生物医药、精细化工、新型材料、新能源等为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集聚。
 

地理优势

  一、地理环境
 
  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下辖城南、越溪、郭巷、横泾四个街道,规划形成了以东吴工业园、河东高新工业园、旺山高科技工业园、江苏吴中出口加工区、吴中科技园、建成区、苏州市吴中越溪城市副中心、尹山湖生态商圈、东太湖滨湖新城和苏州国际教育园(南区)为主体框架的发展格局。
 
  开发区地理位置得天独厚,北依苏州古城区,东连中国新加坡合作的苏州工业园区,西接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南望杭州,距上海浦东新区100公里,是长江三角洲地区接受其辐射最近的开发区之一。
 
  二、交通环境
 
  高速公路:
 
  沪宁高速公路(上海—南京)
 
  京沪高速公路(北京—上海)
 
  苏州绕城高速公路(苏州外环环城高速公路),开发区设有石湖、东山(横泾)出口
 
  吴中出口加工区
 
  吴中出口加工区
 
  苏沪高速公路(苏州—上海),开发区设有郭巷出口
 
  苏锡高速公路(苏州—无锡)
 
  苏昆太高速公路(苏州—昆山—太仓)
 
  申苏浙皖高速公路(上海—苏州—杭州—合肥)
 
  苏嘉杭甬高速公路(苏州—嘉兴—杭州—宁波),开发区设有吴中出口
 
  国道:
 
  312国道(上海—新疆)
 
  318国道(上海—苏州—浙江)
 
  省道:
 
  227省道(常熟—吴江)
 
  230省道(望亭—震泽)
 
  京沪铁路:
 
  苏州白洋湾货场是江苏最大的铁路货运中转站,有7条原料专轨和14条货运轨道,年吞吐量500万吨;
 
  京沪高速铁路:正在规划建设中。
 
  空中交通:
 
  抵达无锡苏南国际机场仅需30分钟,抵达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都只需一个小时;距离上海浦东国际机场140公里,有通往世界97个城市的300多条航线。
 
  水路运输:
 
  上海港:万吨级停靠码头、年吞吐量1.6亿吨,距离:100公里。
 
  张家港:万吨级停靠码头、年吞吐量800万吨,距离:96公里。
 
  内河:沟通长江的京杭大运河和连接上海的苏申内、外港线,可通航500吨级船队,开发区内建有大龙港及吴县港。

周边配套

  区内“九通一平”(道路、通讯、网络、供水、供电、燃气、蒸汽、排水、污水处理和场地平整)等基础及配套设施完备齐全。企业生产所需的水、电、蒸汽、通讯等确保供给。
 
  电力:开发区内电力充沛,具有高质量的供电网络
 
  用户受电压等级:10KV;35KV;110KV;220KV
 
  电力波动幅度:≤±5%
 
  供电可靠率:≥99.7%
 
  供电频率:50Hz
 
  水:开发区内已有供水能力15万m³/日和20万m³/日的水厂各一座,管径为∮200mm-∮500mm的供水管道通至地块边缘。水源取自太湖,为国家二级水质。
 
  污水处理:现有两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9万吨/日。
 
  网络:用户可以通过拨号上网,也可通过ISDN(一线通)或LAN、ADSL(宽带)上网。
 
  蒸汽:一座3.6万KVA的热电厂专为区内企业供汽(热电厂出口供汽标准为:P=1.0mpa,T=270℃),锅炉3×75t/h,扩建了一台1×130t/h。另有苏州东吴热电有限公司:2×25MW抽凝机组,3×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高流高压,供气能力可达260t/h。
 
  物流:区内苏嘉杭高速公路和苏州绕城高速公路吴中道口出口处,设有沪苏直通苏州海关吴中监管点、苏州吴中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区及众多物流企业。
 

政策优惠

  税收政策
 
  1.企业所得税
 
  1)减免优惠政策:进区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限在十年以上的,从进入获利年度起,两年内免征所得税,第三、四、五年减半征收。
 
  2)外商投资企业的境外投资者,将从企业获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限不少于5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40%的税款,对出口创汇型和技术先进型企业可全额返还。
 
  2.增值税(VAT)
 
  1)税率:17%
 
  2)企业产品内销: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应征VAT=销项税-进项税)
 
  3)企业产品外销:出口产品退税率为5%-17%;其中出口产品退税率为5%-17%;其中现行适用17%退税率的产品,除船舶、汽车及其关键件零部件、数控机床、加工中心、组合机床、起重及工程用机械、机械提升用装备、建筑采矿用机械、程控电话、电报交换机、光通讯设备、医疗仪器及器械、铁道机车、便携数字式自动数据处理机、金属冶炼设备、航空航天器、印刷电路等产品仍保持17%的退税率不变以外,其它产品的退税率降为13%,主要包括部分机电产品、服装和棉纺织品等;现行适用15%退税率的产品,退税率降为13%,主要包括钢材及其制品、小五金、有机和无机化工原料、塑料制品、玩具、鞋、钟表、陶瓷、化纤、橡胶制品、运动用品、皮革制品、旅行用品及箱包等。产品外销部分的进口原物料可实行保税,产品出口时核销。
 
  3.房产税
 
  1)基本税率:房产原值×70%×1.2%
 
  2)收取单位:地方税务局
 
  4.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苏州地区实际起征点1600元人民币)

园区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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